规章制度
栖霞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2022-2027年发展规划
来源:栖霞促进会 时间:2023-03-10 点击量:4058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的相关要求,栖霞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作为政府与社会、军队与地方、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桥梁,在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、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为推动促进会工作高质量开展,更好服务退役军人,特制订本规划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以“团结互助 帮扶就业 促进就业 创新发展”为宗旨,通过联络、协调和组织社会上支持国防事业、热爱人民军队、关爱退役军人的有识之士,汇聚力量、共襄善举,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,为活跃栖霞区经济社会发展、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支持。
(二)基本原则。
——坚持服务大局。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把自身发展融入栖霞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大局,融入栖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在服务大局中找准自身发展定位,谋划未来发展方向。
——坚持服务退役军人。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自身服务对象,充分调动退役军人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促进他们高质量就业创业,引导他们积极投身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实践,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实现自身价值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。
——坚持整合资源。充分利用政府、军队、社会、退役军人等各方力量,发挥协调各方关系桥梁纽带作用,调动各方面积极性,共同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。
——坚持完善机制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,优化内部管理,着力构建系统化、规范化、长效化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,提高自身运营管理水平。
(三)主要目标。 促进会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式方法更加多样,自身运行管理更加定型、完善,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,在南京市乃至华东地区有更大影响力。
二、提升就业服务能力
(一)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。利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有关部门关于“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(免学杂费、免住宿费、免技能鉴定费)培训,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”政策,宣传组织引导退役军人参加政府培训,提高就业能力。积极承接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等有关项目,组织开展“订单式”、“定向式”、“定岗式”公益性就业培训,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实用技能,提升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,确保高质量就业目标的完成。
(二)打造畅通就业渠道。加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,收集交流企事业单位用人信息,建设微信公众号、网站、APP等平台,为退役军人就业求职提供可靠渠道。积极联合栖霞区乃至南京市大型企业、拥军企业、会员企业,助推他们稳定提供面向退役军人的岗位,深化与区内大型上市企业战略合作,让退役军人网上专项招聘常态化,协调更多就业岗位。
(三)举办特色专场线上线下活动。多措并举提高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效率,活动现场设置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区、技能培训咨询报名区、劳动维权咨询区以及各成员单位政策咨询区等展台,现场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。为方便不能到现场的求职者,可设立直播间,邀请优质企业现场“直播带岗”,介绍企业情况及招聘岗位信息,广泛开展线上宣传。同步开展送政策、送岗位、送服务等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。
(四)做好后续扶持。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,实行实名制管理,动态掌握就业情况,对出现下岗失业的,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。协调接收退役军人的企业,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退役军人,全面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。
三、提高创业服务能力
(五)开展创业培训。争取政府项目支持,与专业培训机构、科技园区、众创空间、网络平台等开展长期合作,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教育、创业项目指导、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,增强创业信心,以创业带动就业,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创业成功率。
(六)打造创业基地。发挥区内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优势,建设多所退役军人创业基地,并遴选优质创业项目进入基地,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交流合作平台。为入驻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以及区内退役军人,提供创业孵化、安置就业、融资信贷、培训提升,医疗康养、法律援助、保险保障、爱心志愿、餐饮娱乐等服务,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、实施专业指导、做好跟踪问效等多种方式,进一步开拓退役军人服务新模式、新渠道。
(七)打造军创品牌活动。组织退役军人创业项目参加研讨会、高峰论坛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、退役军人创业路演、军地联谊活动等,为退役军人对接资源,提供创业项目,不断扩大促进会社会影响力。
(八)协助落实创业优惠政策。向创业退役军人宣讲经营场地、水电减免、投融资、税收、人力资源、宣传推广等优惠政策,帮助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,享受国家规定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。发挥法务部法律服务优势,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,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创业涉法问题,保障其合法权益,减少越级、违规上访,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好助手的作用。
四、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
(九)搭建信息平台。办好网站、公众号、APP、栖霞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、实训基地、返乡创业基地等线上线下平台,打造宣传矩阵,形成全区贯通、上下联动、实时共享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,畅通信息渠道,促进供需有效对接,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。
(十)建立指导队伍。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、关爱退役军人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,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家指导团队,发挥其在职业规划、创业指导、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。发动具有一定创业经验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单位,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时遇到的困难,送专业知识、送成功经验、送创业项目、送就业岗位。
(十一)建设实训基地。 依托会员企业、拥军企业等,投资建立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、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习实训基地,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提供良好载体。推动将孵化基地成熟企业纳入在此支持范围,解除初创企业的后顾之忧,调动各类企业服务退役军人积极性。
(十二)加强对接交流。积极走访调研其他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、退役军人主管部门以及优秀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,广泛接触各行业退役军人,整合各平台资源,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合作机会和优质创业项目。
五、强化促进会自身运营管理水平
(十三)完善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。在现有工作部门的基础上,结合业务开展需要设置工作部门,细化内部分工,优化组织管理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,从服务就业、创业等方面出台细化工作流程,推动促进会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(十四)拓展经费来源。呼吁有关部门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的帮扶力度,申请提供经费支持。在坚持自身非营利组织定位的基础上,适当提高自身造血能力,为教育培训、文化宣传、社交联谊、网站建设、拓展就业创业渠道等服务项目和自身机构运转提供经费保障。
六、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
(十五)建好用好应急防汛抢险队伍和国防教育队伍。积极参与应急防汛、抢险救灾任务,承接组织大中学校军训活动,为在广大青年中深化国防教育作出积极贡献。
(十六)设立关爱退役老兵基金。号召、动员企业及爱心人士参与其中,向区内生活贫苦、身患重病的退役军人开展定向帮扶,并建立困难帮扶援助机制,精准识别困难对象,落实常态化走访慰问、联系退役军人制度。
(十七)推出退役军人专属健康保险产品。要求保费优惠幅度大,增值服务多,拥有名医点诊、住院费用垫付、家庭医生等功能,充分体现普惠退役军人及家庭保障的专属保险。
(十八)开展弘扬英模精神活动。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,参与评选“最美退役军人”,组织“最美退役军人”、“最美拥军人物”学习宣传,对区内烈士纪念、战争遗址开展保护管理专项行动,配合开展优秀军人宣传活动。
(十九)开展退役老兵健康体检系列活动。着力提升退役老兵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指数。坚持组织引导、公益主导、行业践行的原则,动员社会各界力量,发挥爱心企业优势,采取公益组织发起、爱心企业捐赠、诊疗机构补贴等多种形式,使公益活动全面、持续、精准地惠及每名老兵。如关爱老兵牙齿健康等活动。
(二十)与银行、保险机构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。突出对立过军功、有重大贡献的优抚对象提供差异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导向,旨在进一步做好重大功勋人员的社会化优待工作。如:为包括为1至6级残疾现役、退役军人、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;为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,提供方式多样、额度浮动的多种贷款扶持产品;在银行网点张贴“退役军人优先”标识,提供免收工本费、年费、小额账户管理费、跨行转账费等优惠专享服务。